請偷竊安全帽的同學歸還安全帽並道歉和解
朝陽的這兩位同學,你們於110.8.16日偷竊安全帽的所有紀錄都完整錄下,自己已經有安全帽,還這樣隨意竊取他人安全帽是很不可取的行為。造成他人很大的困擾!
請他們兩位的同學或本人有看見這版面後,最遲8月底到教官室坦承行為並道歉和解,如在8月底沒有收到這兩位同學的消息,將報警處理。
提醒:刑法第320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
未經他人同意,或不顧他人反對的意思,主觀上仍然想要占為己有,且也確實做了,就會符合竊盜罪構成要件,即竊盜公訴罪。
竊盜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也就是公訴罪,竊盜罪公訴 要符合法定事由才能停止刑事訴訟程序,就算被害人與加害人間同意和解也無法撤回告訴。
補充:提出告訴後你們將無法取得良民證。將影響未來工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