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腎
@a68231044
追蹤
奪棒啊!奪棒啊!
有趣
5月22日 00:21
有趣
防身
新聞
1186
・留言 204
文章資訊
N腎
264 篇文章・1342 人追蹤
追蹤
有趣
每天有 52 則貼文
追蹤
你可能感興趣的文章
崩潰ㄉ阿原
心情 2・留言 1
大家都來搶阿公餒
心情 362・留言 26
偷牽手手被抓到
心情 708・留言 17
搶劫演練
心情 1757・留言 30
大家快逃鴨!!
心情 2261・留言 27
放開那個女孩!
心情 416・留言 111
熱門留言
女
臺北醫學大學
819
在美國 被害人奪槍把搶匪射死都算正當防衛 真的是鬼島台灣 恐龍法官
B9
5月22日
回覆
查看其他 23 則留言
男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526
緊張時刻攸關性命 誰想這麼多xd 我腎上線素直接爆發
B10
5月22日
回覆
男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399
建議將防身術奪刀術加入學校必修科目 雖然不見得有用就是了
B4
5月21日
回覆
查看其他 36 則留言
共 204 則留言
原 PO - N腎
30
B1
5月21日
回覆
女
遠東科技大學
162
第一屆奪棒選拔賽正式開始 以下開放報名 —————————————
B2
5月21日
回覆
查看其他 2 則留言
女
正修科技大學
134
實在很難奪下那根又硬又大的棒子
B3
5月21日
回覆
查看其他 7 則留言
男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399
建議將防身術奪刀術加入學校必修科目 雖然不見得有用就是了
B4
5月21日
回覆
查看其他 36 則留言
女
國立臺北大學
77
影片比較想看館長奪棒😂 館長比較壯 比較符合判決情境 然後是,如果連館長都奪不下,更能證明一般人不可能做到。
B5
5月21日
回覆
查看其他 8 則留言
男
華梵大學
17
多棒啊!
B6
5月22日
回覆
男
國立聯合大學
81
所以如果遇到對方持槍,那就要一邊護著家人一邊閃子彈一邊找適當時機把對方的槍奪下,而且還不能傷害到對方對嗎? 原來人人都是傑森包恩跟連恩尼遜
B7
5月22日
回覆
男
國立政治大學
9
除非你身上有槍或刀 沒有就是跑
B8
5月22日
回覆
女
臺北醫學大學
819
在美國 被害人奪槍把搶匪射死都算正當防衛 真的是鬼島台灣 恐龍法官
B9
5月22日
回覆
查看其他 23 則留言
男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526
緊張時刻攸關性命 誰想這麼多xd 我腎上線素直接爆發
B10
5月22日
回覆
女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9
低能記者與智障法官 台灣真棒👌…..
B11
5月22日
回覆
查看其他 5 則留言
A
ET(´・ω・`)
9
後面館長那段他就是在回應這則新聞嗎
B12
5月22日
回覆
查看其他 1 則留言
男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5
你有奪棒啦 奪棒?蛤 奪棒?
B13
5月22日
回覆
G
月巴奚隹奚隹
4
恐龍法官
B14
5月22日
回覆
W
比悲傷還要悲傷的書
12
不可以質疑法官的判決, 法官可是高高高等讀書人呢。
B15
5月22日
回覆
男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5
而且吳男還有妻子在旁邊,他ㄇㄉ
B16
5月22日
回覆
男
國立中央大學
11
這案子有再上訴嗎?有新的判決嗎?
B17
5月22日
回覆
查看其他 5 則留言
男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1
請問法律人?這個也是因為法律的關係法官才在那裡奪棒嗎?
B18
5月22日
回覆
查看其他 1 則留言
男
國立中興大學
16
B17
我找不到,我去看了判決書,真他媽生氣,那些法官的名字都在上面,氣炸了我
B19
5月22日
回覆
男
大葉大學
11
強烈建議以後法院增設防身教學課程 由法官執教“法官流奪刀奪棒奪槍術”
B20
5月22日
回覆
男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商品創意經營系
4
B4
刑事案件的屍體證明 居合道 本部以藏道 拔槍術 中軸線射擊術 莫三比克射擊術 拔辣椒噴霧術 才是平民能用的防身術
B21
5月22日
回覆
查看其他 1 則留言
男
中臺科技大學
2
這下不棒了
B22
5月22日
回覆
女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1
法官多棒啊
B23
5月22日
回覆
男
樹德科技大學
4
真的以為自己綠藻頭
B24
5月22日
回覆
男
萬能科技大學
2
台灣法官真的棒~
B25
5月22日
回覆
男
致理科技大學
1
你多棒啊?
B26
5月22日
回覆
男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2
耶 要給人渣200萬
B27
5月22日
回覆
女
國立臺北大學
38
笑死 看來很多人都想知道法官是誰 可能想看看腦殘長怎樣 先攻擊別人還能求償200萬 那以後大家缺錢就去持棒打壯漢就好啦
B28
5月22日
回覆
男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3
吾無言以對……….. 小聲說:(可能是「釀成重傷」這點判斷防衛過當吧⋯⋯,且防衛過當有很多的檢驗要素持鋁棒應該是中度程度的法益侵害,跟上面所提的持槍是不同程度的,而中度的法益侵害,允許採用叫激烈但不致命的反抗,可這反抗造成重傷,就有致命之虞,這才判防衛過當?應該啦…….)
B29
5月22日
回覆
查看其他 7 則留言
男
慶應義塾大學
7
尊絕不凡 法律人
B30
5月22日
回覆
男
國立中興大學
24
等等法律系的就要抵達戰場了 但事實就是台灣一堆法官講一堆洨話讓大家看笑話
B31
5月22日
回覆
女
臺北醫學大學
1
我真的傻眼
B32
5月22日
回覆
男
國立宜蘭大學
1
有請我們法律系的同學現身說法
B33
5月22日
回覆
女
國立中興大學
1
多棒
B34
5月22日
回覆
C
小倉鼠
32
之前強暴案件,犯人逼被害人吹喇叭,都有法官可以說請檢察官把證物「喇叭」呈上來了,還期待他們能有什麼好表現嗎🤭 大部分都是家境好、只會唸書又「單純」的人,一生順利的考上司法特考而他們做出這種判決意外嗎?
B35
5月22日
回覆
男
慈濟大學 醫學系
17
法律系的同學怎麼都不見了勒~
B36
5月22日
回覆
男
開南大學
4
好了啦 你奪棒? 我超棒
B37
5月22日
回覆
女
世新大學
10
奪棒啊
B38
5月22日
回覆
男
世新大學
1
先聲明一下我也不贊同這個判決的見解,但新聞好像沒講到我補充一下,被打的那個人身高178體重125,拿棒子的身高167體重62,將近兩倍的身形似乎推倒在地有可能過當?我也不確定,但法官說要奪棒是真的有點異想天開。
B39
5月22日
回覆
查看其他 3 則留言
男
國立聯合大學
10
上次也有一個男生是家裡遭小偷,剛好回來的時候遇到,因為家裡還有懷孕的妻子,為了要阻止小偷就扭打在一起,結果這個男生好像是海龍退伍的,就不小心把小偷打死,最後被法官判防衛過當
B40
5月22日
回覆
查看其他 12 則留言
男
元智大學
11
看館長用超小根的棒子跳起來打人,那畫面超級違和卻超好笑🤣 台灣法官真的超有病,改天你兒子遇到這種情況,你再叫他奪棒啊,真的有病🙄書唸一堆,還有辦法講出這種狗皮不通的洨話,真的可悲
B41
5月22日
回覆
男
國立宜蘭大學
0
有奪棒成功的人都告訴我,這法官的觀點百分百有效😐拜託大家別再攻擊法官了🥲
B42
5月22日
回覆
男
國立中興大學
1
推倒就能重傷 到底多大力
B43
5月22日
回覆
M
銀行搶匪1號
3
奪給我看看??
B44
5月22日
回覆
男
中央警察大學
5
想看看那個法官到底有奪棒?
B45
5月22日
回覆
A
鬼島不意外
3
希望有人可以提供機會讓法官親自奪棒
B46
5月22日
回覆
匿名
這則留言已被刪除
已經刪除的內容就像 Dcard 一樣,錯過是無法再相見的!
5月22日
男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系
8
為什麼這個N年前就結束的案子 要現在拿出來鞭屍 不過這個判決的確滿瞎就是了
B48
5月22日
回覆
查看其他 1 則留言
匿名
這則留言已被刪除
已經刪除的內容就像 Dcard 一樣,錯過是無法再相見的!
5月22日
男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1
角色互換把館長壓著打應該更有看頭XD
B50
5月22日
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