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財產之疑問
2021年6月4日 10:19
如題,
近日刷題遇此題目:
年 8 歲且家境小康的甲於上學途中,遇見老太太乙在路旁乞討。甲生惻隱之心,因而將父母給他自由使用之零用錢新臺幣 50 元送給乙。甲行為之效力為何?
(A) 無效
(B) 效力未定
(C) 得撤銷
(D) 有效
本題答案為 D
因 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限制行為能力人,就該財產有處分之能力。
惟本人疑問係,贈與依 民406 不是屬於契約之一種嗎?
而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不是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才能生效嗎?
為何此時可以直接發生效力?
又,倘本題甲為十歲富二代,父母慶祝他生日匯給他三千萬跟他說可以自由使用,甲馬上去買了法拉利一部,是不是亦可適用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限制行為能力人,就該財產有處分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