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存在的意義
2022年1月4日 08:03
想發起革命但是我要先科普好相關法令
我這沒有要砲人算是單純發問
可以請問一下分駐派出所設立專案人員
有違法警察人員條例或是相關警察法規嗎
我就以我們所來說 聽老學長說
過去的專案沒接大備一天上班12小時
四小巡邏/兩小勤查或守望或值班/六小時刑事偵查
他們六小刑偵如果那期間沒有要請票
都會主動幫忙所內輪番同事調閱監視器
無論是竊案 傷害 還是各式各樣
比較複雜麻煩的也都會協助處理
好來了那現在的專案呢
爽爽的六小刑偵 人不見影
都是績效取向很像他們會請票就多偉大
偶爾同事要請假有事 請他們貼番
又一副個高高在上好像得要拜託他們一樣
不會幫忙調監視器就算了 在他本來就上班的當天
要他貼兩小大備就在哇哇叫
回到原點請票多了不起?很了不起不會去偵查隊嗎?
還有憑什麼叫派出所的生出專案績效?
我們是行政警察不是刑事警察
你要領形式加給就請你負責人別擺爛
有抓毒品等等績效興趣麻煩你去偵查隊
派出所是受理案件的不是給你們當山大王的
回頭來說 派出所設立這些專案人員
有違反什麼警察內部法規或條例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