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某老百貨公司櫃姐遲到5分鐘罰1600元

我是百貨公司美食櫃位的小工讀生 有一次因為身體不適睡過頭 百貨公司11:00開門 但是我到11:35才到 導致空櫃半小時 知道遲到有錯在先 所以一直道歉也保證不會有下次 公司原本說不用付這筆錢 但因為後續公司內部問題不斷 發生矛盾 後來決定離職 結果老闆突然翻臉不認人 叫我要把罰款吐出來 還說我罰款很高 自己要想清楚 甚至拿公司律師出來嚇我 但是罰款是不是也需要符合比例原則 如果真的五分鐘扣1600 我是一個學生晚上兼職工讀 那我時薪才176 這樣… 想請問有經驗人員 可以幫忙解答或分享嗎 感謝大家🙏🏻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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