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監視器懲處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因為最近槍枝走火的事件 上面有提到之後要用監視器加強監督同仁的清槍程序還有上班的情形 但記得之前有看到督察不能用監視器懲處的相關文章 雖然領繳械彈清槍是最基本的 但駐地監視器設置的目的是為了保護駐地安全而非懲處同仁的工具吧 甚至有個資法的疑慮(? 請問各位學長姐有相關的函示或法條嗎